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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中国硬笔书协谁合法

  □《市场报》记者 马岑


硬笔书法天地网 http://www.ybsftd.com 2002年8月19日

   
 
 按:《人民日报》主办的《市场报》2002年8月7日在第6版市场与法“记者关注”栏目刊发了记者马岑的文章:《两个中国硬笔书协谁合法》引起了有关方面的广泛关注。现应书友要求将其全文转载如下,欢迎就此发表见解>>>
 


  

  伴随着神州大地的连日高温,同时存在于大江南北的两个中国硬笔书协的相互声讨也正在连日升温。

  两个中国硬笔书协,一个是总部设在北京的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由闻名遐迩的硬笔书法家庞中华先生任协会主席;另一个是总部设在杭州的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由姜东舒任协会主席,王正良任副主席。

  两个硬笔书法协会都是以“中国”二字打头,只不过后者在书法两字之后比前者多了一个“家”字。他们都称自己是国家级的硬笔书法社团。并以各自的行动企图巩固自己的地位。

  作为一个硬笔书法爱好者,抱着要解开两个中国硬笔书协之谜的强烈愿望,记者查阅了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访问了国家文化部、国家民政部下属管理社会团体的有关部门以及浙江省民政厅社团管理处的有关人士;同时也与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的庞中华、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的王正良进行了对话;接着又随机采访了大江南北的几个省级硬笔书协,了解了一些实际情况,实录如下:

  记者阅读了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于1998年10月25日签署的第250号国务院令:《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已经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条例》第二章第七条又规定:全国性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在《条例》的第三章第十条中明文规定:全国性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根据以上《条例》,我们清楚地了解到,冠以“中国”字样的社会团体,应该只有一家,并且必须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随后,记者访问了国家文化部社文司的有关人士,得到的回答是:他们只认可由他们管理、在民政部登记的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其法人代表为庞中华。至于其他中国硬笔书协,他们不清楚。接着,记者又访问了国家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处的有关人士,该处承认由庞中华任法人代表的中国硬笔书法协会是经他们登记注册的,别的硬笔书协他们不知道。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民政厅对其可能对在杭州省政府大楼2号楼办公的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的情况比较清楚。于是打电话到浙江省民政厅的社团管理处。一位听明来意但不愿透露姓名的有关人士迅速、简短地回答:“带‘中国’字样的社会团体请到国家民政部去查,不归我们管”。随即挂断了电话。

  记者随即与两个中国硬笔书协的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对话。第一位是庞中华先生。庞中华说:“中国硬笔书法协会是经过文化部批准、由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惟一合法的国家级硬笔书法社团。它于1993年5月16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了成立大会。田纪云、张爱萍、赵朴初、文怀沙任名誉会长,我担任会长并出任法人代表。”第二位是王正良先生。王正良在电话中说:“我们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已经存在10多年了,是经省政府批准的。你要想加入硬笔书法家协会,了解我们是否登记注册,但目前硬笔书法界较乱,具体一句、两句话说不清楚。”

  行政管理部门和两个硬笔书协的领导人如此说,那么地方硬笔书协的民间人士有什么看法呢?记者也随机抽样进行了电话采访。现撷取一南一北两位地方硬笔书协负责人的观点公之于众。

  四川省硬笔书协副主席兼秘书长张肇培先生在电话中说:“我们和杭州的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的王正良素不相识。他曾于今年的6月和7月初两次来成都叫我们省硬笔书协与省硬笔书法学会统一起来归他们管理。我想不通为什么,王正良说让我认真考虑,否则会有麻烦的。我很不了解,也很气愤,王正良凭什么这样居高临下?我和协会成员及省内广大硬笔书法爱好者都很茫然,王正良负责的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是由哪个部门批准的?怎么会有两个国家级的硬笔书法组织?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解答,以正视听。”

  辽宁省硬笔书协的副主席任绪民先生在电话中的回答立场明确:“我认为带‘中国’字样的硬笔书协只能有一个,而且必须是经过合法登记注册的。其目的是弘扬民族文化,作为社团组织没有必要为一己私利而扰乱正常的秩序。作为见证人,我亲身参加了1993年5月16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的成立大会,当时有不少首长亲临参加此次盛会。而且,担任中国硬笔书法协会领导的庞中华先生是全国家喻户晓的硬笔书法家,他在央视做讲座,又代表协会出访外国,这在全国许多媒体上都有报道呀。”

  行文至此,记者的全部调查记录公布完毕。那么,我国允许不允许同时存在两个都冠以“中国”字样的硬笔书协存在呢?两个硬笔书协究竟哪一家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注册的合法社团组织?众多硬笔书法爱好者应当加入哪个中国硬笔书协才对?人们期待着有关部门予以调查、澄清,记者也和广大读者一样等待着揭开两个中国硬笔书协之谜。

[原载《市场报》2002年8月7日第6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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